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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协单位环境安全共同遵守事项
点击次数:   更新时间:2023-11-08 12:39:47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
外协单位环境安全共同遵守事项

序号

项      目

内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容

确   认 
(适用项目打√)

1

消防

物品

遵守本公司消防方面的规定

 

未经公司允许,禁止带入各种有害、危险物品

 

本公司要求带入的物品应按要求进行安全运输与放置

 

吸烟与动火

严禁在公司禁止的场所内吸烟,未经本公司人员许可,不得进行气体交换及使用

 

2

环保

设施

共同维护本公司的卫生环境设施

 

垃圾

对各自产生的垃圾应按要求进行放置,分为:可回收,不可回收,有害垃圾3类

 

车辆

所用车辆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,对输送车辆及人员必须具备危险品资格证

 

车辆在行驶途中应注意节油,减少尾气排放(可通过定期保养等),减少噪音(不乱按喇叭等),减少冲洗车辆废水的排放,减少对环境的污染

 

设备器具维修保养

维修过程中应减少噪声和废弃物的排放,特别是有害废弃物(含油手套、抹布、废油、废零件等)要自行加以收集,并自行分类处理。

 

3

节能

水电

注意节水、节电,节约能源

 

4

应急响应

发生时

一旦发现有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,应立即报告公司相关方进行扑救,并听从公司的安排,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理及自身的逃生自救工作(如:在发生化学品泄露时、应立即报公司相关方,应在公司人员的配合下,用抹布、黄沙等清理现场,并将产生的废物按垃圾分类方法进行妥善处理,发生大的火灾时,应听从本公司应急响应小组的安排,进行紧急撤离与疏散)

 

善后事项

*如在发生化学品泄露、倾翻、交通事故等时,应积极采取措施,尽量减少对环境方面影响